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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与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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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有嘻哈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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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弟从账上划出一笔预算,准备筹建一支亲卫队,一来是试图以此为基础建立一支编制整齐的军队,二来是想趁机筛选出能够干掉剑客的人物。

他坚信着偌大的一个城市,总不致于连一个能打的人都没有。

还好他没见识过东方那头的一种名叫‘足球’的运动比赛,不然,他一定会为自己有如此天真的想法而感到十足的羞愧。

检验应聘者们是否合格的标准很快便敲定了,主要分为游泳、骑行以及长跑三项。

起点是城外的一个天然湖泊的岸边,横向游过湖泊,抵达湖的对岸。

岸边设有一个自行车站,成功上岸的参赛者可到此领取一辆自行车,车站外则是一条土道,参赛者们则需要驾驭自行车通过土道,去往城市的大门。

进入大门之后,则不允许继续骑车了,最后的一段路程需要用双腿跑完。

全程将近十里路,弟弟会在终点站静候他的胜利者。

届时,他将带着数十份拟定好的合同,亲自为这些荣获胜利的参赛者们奉上待遇丰厚、前途明朗的未来。

考验在夏末秋初举行,天气微凉,天空高旷,人们踩过草地上的落叶,接二连三地跃入水中,奋发地朝未来游去。

龙潜在湖底,盘坐在飘摇的水草之间,他沉默地抬眼望着那些在水面上浮浮沉沉的人们,估算着每一位竞争者的综合水平。

秋日的阳光析入水底,与水上的喧嚣不同,一片安宁,秘银色的湖鱼悠哉悠哉地在龙的身边游来荡去,飘摇的水草在日光中跳动着某支静谧的舞蹈。

而人们总是在赛跑,总是在焦急不安地奔向不知名的远方。

时间没有收敛它的缄默,泥床浮起的气泡寂静地发酵,他和鱼儿们就像是沉降在水底的老古董,眼巴巴地看着上边一浪高过一浪,忽然间,他想起了‘潮流’这个词。

最近城里来了一只古怪的电鳗精,电鳗精不像狐狸,不怎么作恶,而且还很有钱,品味独特,似乎对乞丐的破烂装情有独钟。

每一次走在大街上,它总喜欢扒掉乞丐们的衣服,让仆人把衣服洗净,晒干,放进衣柜里,它每天出门前就去挑一件穿。

但让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止是电鳗精的古怪衣着、阔绰身家,以及对乞丐们的欺凌,除此之外还有它的歌喉。

它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,几乎无时无刻都在唱歌,它把说话和歌唱两种表达的形式结合在一起,从而演化成一种名叫‘说唱’的另类表演风格。

之所以说它是另类的,是因为它跟传统的表演截然不同,它不需要什么特定的舞台,不需要记住什么台词,什么手稿。

它无拘无束,不受限制,甚至可以把生活的全部都当成是表演的舞台,把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当成是它的听众。

没多久,电鳗精就火了,由此带动一波潮流,忽然间,一大帮子人跳了出来争相模仿,用电鳗精惯用的口吻说,自己要成为一个表演艺术家。

其中不乏有被他欺凌过的乞丐,一位只认钱的乞丐在‘说唱’中找到了自我,挺直了腰杆,直接把‘乞丐’的‘乞’去掉,以此当作艺名,凭借一首《那是雾都》一举成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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